Y旅舍藝術家駐留計劃

Y旅舍主辦
日期及時間
  • 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 青年廣場 Y旅舍
  • 免費

青年廣場Y旅舍一直支持青年藝術家創作,讓更多青年藝術家能得到機會發揮創意,Y旅舍於6月份推出「Y旅舍藝術家駐留計劃」,免費為本地和海外青年藝術家提供短期住所,藉此為他們提供策展、交流和激發靈感的空間。有興趣參與計劃的青年藝術家可以留意以下詳情。


Y旅舍藝術家駐留計劃

我們希望尋找:

-        本地和海外青年藝術家

-        以可持續發展和社群為主題創作的藝術家 (藝術媒體不限)

-        樂於交流互動,熱心向公眾分享其作品的藝術家


我們會向每位駐留藝術家提供:

-        一間雙人房(20平方米),需於2020年6月至12月期間使用,每位藝術家可駐留30至60天。如需延長駐留期及選擇房型,可提出要求並由新世界設施管理核實。

-        工作坊/ 展覽機會發揮創意


駐留藝術家須向青年廣場提供:

-         可於青年廣場或Y旅舍展示的作品或策展藝術工作坊/ 展覽的初步建議


駐留藝術家須知:

-        每位駐留藝術家可邀請一人共住,

-        駐留藝術家作品展覽的場所和時間均由新世界設施管理公司全權決定

-        如有必要,可在報名前要求安排參觀青年廣場和Y旅舍


有興趣參與計劃之藝術家可以到以下電郵報名:

loft@youthsquare.hk


條款與細則:

1.      新世界設施管理提供的服務

-        於2020年6月至12月期間,為每位駐留藝術家提供一間雙人房(20平方米),可駐留30至60天。如需延長駐留期及選擇房型,可提出要求並由新世界設施管理核實。

-        允許每位藝術家邀請一人一同共住

-        提供工作坊或展覽空間

-        由新世界設施管理全權决定展示駐留藝術家作品的場所和時間

-        如有必要,可在報名前要求安排參觀青年廣場和Y旅舍


2.      藝術家的責任

-        藝術家將承擔與藝術作品策展、個人生活費和所有保險有關的費用

-        由新世界設施管理確定創意概念的主題。藝術家應在駐留開始日期之前向新世界設施管理提供藝術作品╱裝置的創意概念、內容和形式,以確保符合本計劃的主題

-        藝術家需在其駐留期內完成構思和創作

-        藝術作品的擁有權須轉讓給新世界設施管理,以便新世界設施管理可以完全自主地全權决定展示藝術作品的場所和時間

-        以照片和影片形式分享創作過程和最終作品

-        不得向其他住客轉租或轉讓客房

-        不得更改或修改入住客房內的原有佈置,並須保持房間整潔

-        新世界設施管理對藝術家於駐留期內的任何行為一概不負責

-        藝術家須應新世界設施管理的要求參加媒體活動



3.      版權

版權許可

-               藝術家授予新世界設施管理:(a)在新世界設施管理認為合適的任何場所或以其認為合適的任何形式展示藝術作品的權利;(b)在有關或涉及藝術作品展示的材料中使用藝術作品圖像的不可撤銷權利,並允許他人在所有媒體中使用藝術作品的圖像,但並不包括用於商業目的。


擁有權

-               藝術家將作品的擁有權授予新世界設施管理,允許新世界設施管理在其認為合適的情况下使用和分發藝術作品。


人格權

-               藝術家須授予新世界設施管理一項不可撤銷的權利,即可使用藝術家的姓名、照片、肖像和傳記來宣傳和推廣藝術作品及相關展覽。


4.  藝術家的保證和聲明

-        藝術家聲明和保證其:(a)為藝術作品的唯一創作者;(b)為藝術作品的擁有人,且全權擁有藝術作品及其版權下的所有權利,並授出這些權利。藝術家進一步聲明和保證,藝術作品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損害任何個人或實體的名譽、侵犯任何版權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

-        如違反本計劃中的任何保證和聲明,導致出現有關或因此而引起的起訴、訴訟、法律程序、申索、責任、損失、成本及費用,則藝術家應就此向新世界設施管理作出充分和有效的彌償。


5. 藝術家駐留期間的藝術作品轉移、保養、移除

-        安裝

藝術家應負責藝術作品在展示區的安裝和移除。藝術家須分享與項目有關的安裝和處置建議,須於獲得新世界設施管理批准後,方可執行。與之相關的成本和費用由藝術家承擔。


-        藝術作品的保養

藝術家應確保藝術作品的狀况適合且可安全展示,並負責少量修飾。新世界設施管理僅須根據藝術家的保養說明,花費少量精力將藝術作品維持在其交付至展示區後的狀態。新世界設施管理有權出於保護藝術作品或其他財産,或保護新世界設施管理人員或公眾的健康和安全之目的,或任何其他合理的原因或理由,在未經藝術家許可的情况下,全權及絕對酌情决定將藝術作品移出展示區。如果藝術作品需要特殊保養或保護,藝術家應書面通知新世界設施管理,並應自行安排和採取必要的相關措施。


6.  彌償和免責

-        如任何個人、機構或其他人要求就藝術作品侵犯全部或部分所有權或版權,或要求賠償藝術作品造成的任何損害或傷害或損傷,從而引致任何申索、責任、損失、費用支出(包括律師費和任何訴訟的辯護費用),藝術家同意就此賠償新世界設施管理、為其辯護並使新世界設施管理免於承擔上述各項。



7. 新世界設施管理的酌情决定權

-        除非獲得書面許可並符合新世界設施管理規定的任何條件,否則藝術家不得安裝或移除藝術作品,或更改藝術作品的展示方式。